北京铭威法律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环保处罚对企业的影响,先咨询后委托

价格:面议 2024-09-28 05:00:01 175次浏览

企业环保的规则 :

一、技术措施:

1、设备环保技术:采用环保的技术、设备、产品和组织技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耗能,改善环境质量。

2、废气排放技术:采用有效排放技术,有效控制废气排放,减少污染物排放。

3、废水排放技术:采用有效的处理技术,减少废水流入环境,达到国家标准。

4、节能技术:采用节能技术,提高节能率,降低能耗,减少排放。

环保罚款记录怎样消除

1、环保罚款记录消除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1)做出该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该决定错误,给与撤回该罚款决定;

(2)申请行政复议,理由是不服该罚款处罚决定,赢的行政复议这一程序,既可取消该罚款;

(3)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让该环保机构证明其行为合法性,当事人赢了诉讼之后,有了判决即可取消罚款;

(4)消除影响,作出保证书,去找做出该决定的机关协商,也可以取消该笔罚款。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境信用评级有规定评价范围,主要为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如果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等较低等级且想改善评级的话,可以通过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整改的,可向环保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在其环境行为信息记录中,补充其整改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店铺已到期,升级请联系 13554082210
联系我们一键拨号1391160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