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也属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开出的,担保申请人一定履行某种义务,并在申请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担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额、或作出一定经济赔偿的书面文件。
履约保函:是由担保人为施工方(申请人)向业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的保函。如果承包商不履行合同,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保函一般为有条件的保函,即在业主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承包商违约的证明,保证人核实后才承担保证责任。履约保证担保也可以适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的履行。
保函被保证人根据担保的关联性要求,保函中的被保证人应当为参与投标行为的投标人,施工合同或采购合同内的乙方,也就是投标人或施工方或承建方或分包单位等。为了保证项目施工质量,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施工行为(债务)转让需经保函受益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所以通常情况,保函受益人将会在保函内明确约定保函项下被保证人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此种约定,对于保证人而言,属于合理约定,因为保证人提供担保前对被保证人的信誉、履行能力等进行相关的调查,保函内要求不变更被保证人对于保证人把控风险更有利,保证人可支持此种条款。
保函担保金额在保函开立时应当是明确的,但是合同经过被保证人不断的履行,终未履行部分而须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部分是否应当减少或保证人的责任金额是否应当从一而终的性,这都将直接影响保证人的赔付,该如何约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