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收入证明
致______________银行: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职务为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其平均月收入(税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证明只作为员工_________专用,不做其他用途。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人事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向特定单位根据用途、以员工劳动合同应发工资为基础,不超过工资证明开具前12个月平均月应发工资作为收入开具证明。标准工资收入证明中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信息、执行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职务职位、月薪或年薪、薪资结构含提成及奖励工资等。
工作证明应该在公司或者组织的公章下签字盖章,以保证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工作证明的开具需要提供员工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以确保证明的准确性。
在职证明通常须包含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3、确认返还后保留职位。
4、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5、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其签字。
6、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证明通常需要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