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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区个人无抵押贷款,帮您解决资金难题

价格:面议 2024-10-03 06:00:01 131次浏览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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