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除的程序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四项:对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可整体拆除。第十一条第二款: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因此,在房屋被认定为需要拆除的危房后,行政机关在履行了征求利害相关人的意见、制定拆除实施方案、张贴公示危房通知、召开听证会、发布公告、催告等程序后,方可对涉案房屋进行整体拆除。因此,未经过以上程序径行将房屋拆除的,是违法的强拆程序。
选择拆除方式
钢结构拆除有机械法、爆破法、切割法等多种方式,而选择何种方式需要根据场地环境、钢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在进行钢结构拆除前,需对拆除环境、使用设备等进行评估,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掌控,保证拆除安全。
由于拆除现场周围有环保限制,不能采用爆破法,因此采用不动火水刀切割拆除技术。该技术可以有效降低空气中的粉尘、噪音等扰动因素,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在选择拆除方式时,也需要考虑设备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选择合适的设备可以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拆除效率。
设备回收利用
化工厂设备拆除后,设备、废钢等不能直接处理掉,需要进行综合利用。回收设备应进行分类、清洁和整理,以便二次利用。废钢则需要按照材质、种类进行分类和处理,以便回收再利用。
化工厂设备拆除是化工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拆除过程中,需要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进行现场标识和防护、进行设备分解和回收利用、危废处理、废液处理及土壤修复等工作。在此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环境和安全法规,确保拆除过程安全、无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