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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区空放贷款,深受客户的信赖

价格:面议 2024-07-05 03:00:01 108次浏览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个人贷款用途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个人贷款要有明确用途,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交易背景真实,不得虚构交易背景和贷款用途;

2、个人贷款的使用应遵循诚信原则,符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贷款资金不得违规进入股市、房地产开发等国家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

3、贷款购买住房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消费性贷款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委托人须与银行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协议、所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来源须清楚合法并具有支配权、委托人须为具有中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由委托人确定、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居所、当地常住户口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和信用良好、年检合格、符合委托人和银行其他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借款人暂定为自然人。

中国个人贷款的公司在深圳首先开始试点经营,在全国各地涌现出了发展的萌芽,有北京宜信汇才,深圳市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又称“信安易贷”),汇富贷,中安信业,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也都在争抢这一份蛋糕。

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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