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劳动部劳部发[2014]15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规定: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注:固定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长期病休期间仍需凭病假建议书办理续假手续。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或劳动人事部门,应定期对长期病休职工进行复查,复查间隔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一般长期病假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需重新评定岗位级别,医疗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在具体工作中,由于企业规定的不同,关于开病假条是
医院是不是给开诊断证明,主要是看是否在这个医院进行过就诊,是否有医院病历,是否有主治医师签字等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在本医院就诊,并且有病历以及化验检查情况,医生根据病人具体情况可以开具诊断证明,开诊断证明是病人的权利,可以到就诊医院进行诊断证明的开具。
能不能开假条,开多长时间的假条,是在家休养的全休,还是坚持上班的半休,这主要取决于病情:
1、发烧感冒,虽然病情不重,但是为了防止病毒传播,还是应该在家休养3-5天;
2、腹泻,发作期无法工作,但是好得快,只需要在家休养1-3天;
3、跌打损伤,如果情况不严重可以带支具坚持上班,半休1周即可;
4、开刀手术出院的病人,在家全休1个月或许也不为过。
以上说的是一般情况,真到了开假条的时候,医生会结合患者自身的情况来决定休息天数。
1、休学证明一般是指:学生向学校申请休学时,需要的医院休学证明。
2、因病休学证明一般是指:经过医院诊断为“符合休学标准的疾病”。
3、休学诊断证明一般是指:休学病历、休学诊断书、休学检查报告单等等。
4、医院休学证明一般要求:二甲等级以上的医院,出示的休学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