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病史的收集:询问病史时要对患者热情、关心、认真负责,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协作,询问时既要又要抓住重点;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当病人叙述不清或为了获得必要的病历资料时,可进行启发,但切忌主观片面和暗示。
体格检查必须认真、仔细,按部位和系统顺序进行,既有所侧重,又不遗漏阳性体征。对病人态度要和蔼、严肃,集中思想,手法轻柔,注意病人反应,冷天要注意保暖。对危急病人可先重点检查,及时进行抢救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做详细检查 ;不要过多搬动,以免加重病情。
病历复印制度是指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其所颁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施行的医疗机构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为患者提供病历进行查阅、复制及封存的制度。
1. 复制病历的权利主体: [1]
(1) 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
(2)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 保险机构;
(4) 因办理案件需要的公安、司法机关专职人员。除此之外,其他人无权复制患者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