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免考学生,应当凭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免考体育的相关手续,现场考试应当以满分30分记录;过程性考核的计分办法按照《北京市初中体育过程性考核方案》中的规定,根据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过程性考核10分(满分)至6分(60%)的分数评定。
在初中阶段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其考试考核成绩按照体育总分40分的60%(24分)记分。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大学生需要完成六项测试,分别是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试验、50米跑或立定跳远(选测一项)、握力或 仰卧起坐 (女生)或坐位体前屈(选测一项)。
在进行评价时,对五项指标进行评价: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台阶指数、50米跑或立定跳远(选评一项)、握力体重指数或 仰卧起坐 (女生)或坐位体前屈(选评一项)。 在评价后,以100分进行记分
如果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体能测试,申请办理缓测或者免测。体能测试的免测证明要到当地的三级甲等医院去出具证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在相关的门诊进行诊断。诊断之后确实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检测人员要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