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原因:如果因为健康原因无法参加体测,例如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或肌肉骨骼疾病等,可以申请免测。
身体残疾:如果因为身体残疾无法完成体测,例如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或运动能力受限等,可以申请免测。
在初中阶段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其考试考核成绩按照体育总分40分的60%(24分)记分。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大学生需要完成六项测试,分别是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试验、50米跑或立定跳远(选测一项)、握力或 仰卧起坐 (女生)或坐位体前屈(选测一项)。
凡心、肝、脾、肾、肺等主要脏器有疾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可填写免测申请表申请免测。凡一个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正处在月经期的女生或在测试期间患感冒等学生均不能参加测试。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