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郑东新区工程审核,客户满意是我们的职责

价格:面议 2024-12-22 05:31:01 283次浏览

工程预算是对工程项目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所做的计划。它可以通过货币形式来对工程项目的投入进行评价并反映工程的经济效果。它是加强企业管理、实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投标报价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

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作用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编制预算和结算的依据;

(2)是编制单位估价表的依据;

(3)是据以计算工程预算造价和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概算指标的基础

(4)是施工单位评定劳动生产率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工期定额的工期一律以日历天数为计算单位。单位工程的工期是指基础工程破土开工之日起,完成全部工程或定额子目规定的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全部日历天数。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造成的工程停工,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可按实际停工和处理的天数顺延工期;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建设(发包)单位签证后,可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工期。 实行冬季施工地区,由于施工技术不允许或经济不合理,不能继续施工的,经建设(发包)单位同意,可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工期,但顺延天数,II类地区不得超过采暖期40%。III类地区不得超过50%。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计算。

(2)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合同中规定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规定采用“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措施项目和金额或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措施项目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施工过程中,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文明施工费进行了调整的,措施项目费中的文明施工费应作相应调整。

(3)其他项目费的计算。办理竣工结算时,其他项目费的计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计日工的费用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单价计算;

2)当暂估价中的材料是招标采购的,其单价按中标在综合单价中调整。当暂估价中的材料为非招标采购的,其单价按发、承包双方终确认的单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

当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是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中标价计算。当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发、承包双方与分包人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进行了调整,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4)索赔事件产生的费用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在其他项目费中反映。索赔费用的金额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在其他项目费中反映。现场签证费用金额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6)合同价款中的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后,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工程价款中。

(4)规费和税金的计算。办理竣工结算时,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取标准计算。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8937152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