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亚承兑汇票贴现公司

深圳宝安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手续简单,安全

价格:面议 2024-12-14 12:00:01 157次浏览

汇票(Draft)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票据,广泛应用于贸易和商业交易中。它是一种由一方(出票人)向另一方(收款人)签发的书面承诺,要求后者在特定日期或条件下支付一定金额的货款。汇票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有多种类型和应用场景,本文将深入探讨汇票的不同种类及其在商业领域中的重要作用。

按付款时间——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bill, demand bill, sight draft)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的汇票,又称见票或即付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 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远期汇票按承兑人分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兑人是银行的远期汇票。

提示

提示(Presentation)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是持票人要求取得票据权利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

承兑

承兑(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Accepted)”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务人的地位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责任。

背书

背书(Endorsement)。票据包括汇票是可流通转让的证券。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除非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外,汇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记名背书的方式转让汇票权利。即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然后把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即受让人,受让人成为持票人,是票据的债权人。受让人有权以背书方式再行转让汇票的权利。在汇票经过不止一次转让时,背书必须连续,即被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名字前后一致。对受让人来说,所有以前的背书人和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priorparties),对背书人来说,所有他转让以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承担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金融市场上,常见的背书转让为汇票的贴现,即远期汇票经承兑后,尚未到期,持票人背书后,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作为受让人。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贴现率结算的贴息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贴现后余额的计算公式是:贴现后余额=票面金额-(票面金额×贴现率×日数/360)-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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