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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区办理预付款保函,快速出函

价格:面议 2024-11-18 08:49:01 135次浏览

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预付款保函

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需填写和提交的材料:

1.填写《开立国内保函申请书》;

2.担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招标书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件及其他有关批文;

3.担保项下基础合同或意向书;

4.担保合同意向书;

5.反担保承诺函及相关物业抵押材料;

6.担保函格式;

7.申请人基本资信情况,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加盖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签名的申请人的年度或半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验资报告);

8.受益人的基本资信资料。

银行保函(Bank guarantee)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信用保证书”,简称“保证书”,银行作为保证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银行保证被保证人未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时,则由银行承担保函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保函内容根据具体交易的不同而多种多样,在形式上无一定的格式,对有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处理手续等未形成一定的惯例。遇有不同的解释时,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内容所述来作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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