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1)全日制硕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2)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4)全日制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5)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5. 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1)硕士学位;
(2)研究生学历;
(3)第二学士学位;
(4)大学本科学历,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
(5)学士学位,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
(6)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
(7)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8)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
(9)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工程师:
(1)全日制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2)全日制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3)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1)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研究生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4)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5)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6)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7)后取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8)后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9)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10)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1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12)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13)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