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GPS类抵押借款服务 客户办理抵押手续后,车辆可继续使用。 特点如下: 1、无须押车,自由行驶。 2、手续简便,当天到账。 3、借款期限自由选择,还款方式自由灵活。 移交类抵押借款服务 客户车辆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需存放指定车库保管。 特点如下: 1、收费低、手续简便、到账快。 2、借款期限自由,还款方式灵活。
本金还款 车贷等额本金是指借款人在汽车贷款后所选择的等额本金还款法,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 = (贷款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抵押的类型 1、抵押物的合法性。 包括调查抵押物是否属于《担保法》和《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且银行认可、能够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财产范围。 2、抵押人对抵押物占有的个发型。 包括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数情况,抵押无权属情况是否符合设定抵押的条件,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抵押物是否为抵押人所拥有,财产共有人是否同意抵押,抵押物所有权是否完整。 3、抵押物价值与存续状况。 包括抵押物是否真实存在、存续状态,交易价格是否合理。对抵押物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市场价格或明显高于当地同类物业价格的,调查人可要求经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