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专升本: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或自考,是中国的一种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考试制度。该制度创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是新型的开放式的社会化教育形式。参加考试者不受性别、年龄、职业、种族、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各地统考,毕业证盖主考大学章和省自考委的章,文凭硬度相对还比较高,在工资、人事待遇、考研究生、考证、考公务员、考事业编、出国留学、职称评定以及其他方面与普通本科具有同等效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学考试参加者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含)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自学考试参加者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教育考试,属于规定的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为:(1)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2)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