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携带相关资料便可去银行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的人应当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失信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等。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快速办理:
1.个人信用贷款。办理银行的个人信用贷款,只需贷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一般贷款额度在1万到50万元之间、贷款年限为5年。通常银行审核资料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放款,属于无需抵押、操作简便的快速贷款方案。
2.房产抵押贷款。房产抵押是指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从而换取银行的贷款。房产抵押贷款不会影响房产的居住权,也不影响生活质量。这种贷款方案还款年限长、贷款额度高,是企业和个人贷款寻求大笔资金的好选择。
3.已贷款的房产可再次抵押贷款。当初买房已经按揭贷款的房产,或是已经抵押贷款的房产,按现市场价格重新评估,可再次申请二次银行抵押贷款。贷款人提供相应贷款申请材料即可申办。
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销房)的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六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