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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无线WIFI网络覆盖,专业IPTV系统,无需机顶盒

价格:面议 2024-11-02 12:54:01 399次浏览

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历程不断证明着标准对于数字电视行业/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性。标准是国家利益的集中体现,是为保护与促进本国产业发展所提供的一种合法手段。每个国家都希望通过标准制订来实现本国利益化。通常,发达国家会先期投入巨资,开发出标准体系,然后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其标准,使其技术优势通过标准应用固化下来,进而扩大市场并获得高额利润;技术落后的国家受限于资金、市场和技术等因素,不得不接受这些标准以降低风险和增加出口机会。这样的结果使世界两极分化更为严重,技术先进者愈来愈先进。数字时代的特点是:高技术成果转化周期缩短,知识产权可控能力加强,关税壁垒已不起主要作用。这就使得广大技术落后国家沦为消费市场和加工基地,后续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为增强本国技术实力,保护和扩大本国企业的市场份额,标准历来是国家必须高度重视的关键问题。

(1)有线数字电视接收至少应与现有模拟电视接收效果相当。

电视观众使用接收模拟电视信号的设施可非常容易地接收到稳定的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包括在近距离室内采用简单、小型和低增益天线实现稳定接收。在数字电视服务区边缘地带及其他一些信号微弱地区,可以通过使用带方向性、高增益的室外天线接收到数字电视信号。也就是说,在存在较强静态和动态多径的环境中,包括存在瑞利衰落的条件下,数字电视地面广播系统能够稳定工作。

(6)系统应具有前瞻性技术扩展能力,包括双向、交互、多业务拓展功能与个性化服务;支持多种成本价格的接收机,特别是低成本的实现。

总结上述需求,数字电视地面广播系统的主要设计目标是频谱的利用、稳定的固定接收和移动接收能力。为了得到上述良好的性能,需要采用先进的信道编码和调制技术,以便降低系统C/N门限,以此降低发射功率来减少对现有模拟电视节目的干扰,抵抗各种干扰/失真;采用高度灵活的工作模式,通过选择不同的调制方案,易于和其他媒介或服务器接口,支持多节目/业务;高度灵活的频率规划和大范围覆盖区域,能够支持单频组网和同频道覆盖扩展及缝隙填充。

国家在1993年发布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的条件,由有关行政部门规定。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目前在国内,由于仍受政策的限制,个人一般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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