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申请广告的农药必须获得农药登记证
2、农药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修正)》第六条
一、申请审查境内生产的农药的广告,应当填写《农药广告审查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
3、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号、农药产品标签;
二、申请审查境外生产的农药的广告,应当填写《农药广告审查表》,
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及相应的中文译本:
1 、农药生产者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 、人民共和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