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疾病证明涉及计划生育、离退休、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工伤鉴定、医疗保险、事故赔偿等问题,必须经科室主任审阅签字。如需出具病情介绍,则应持介绍公函经医务科批准后,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书写,科室主任审阅及签字。
精神疾病患者需根据病情轻重,来决定是否可以办理休学证。如果患者的病情比较稳定,可以在办理休学证时通过复查相关检查,来判断是否可以办理。如果患者的病情不稳定,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待病情稳定后才可以办理休学证。
慢性病
如果患者的病情比较稳定,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待病情稳定后才可以办理休学证。
疑难危重病
疑难危重病患者需在过程中,需根据病情变化来决定是否可以办理休学证。
在办理休学证期间,患者需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检查,来了解疾病的恢复情况。同时,患者还需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以免加重病情。
如何办理休学证明
告知学校想办理休学证明,时间向学校领导提交个人休学申请书,说明休学的原因,顺便咨询是否符合休学的条件。
领取休学申请表,学校会给家长三份学生休学申请表。家长按照要求内容认真填写,也可以让学校老师代替填写。
医院出诊断证明,孩子生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休学,必须有医院的诊断书,诊断书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
原学校盖章,家长拿着孩子的医院诊断书和休学申请表到孩子所就读的学校进行盖章。
县教育局审核,学校领导签字盖章后,拿着申请休学的材料等到本县学生学籍管理科室进行审批,签字盖章并留一份休学申请表,让县学籍科室管理员网上进行审核。
回原学校,家长拿着县教育局盖章后的休学申请表和医院诊断书到孩子就读的学校,找孩子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进行网上学籍提交申请,对学籍进行备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