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贷款主体性质分为: 经济组织贷款 企业单位贷款 事业单位贷款 个人贷款 按照贷款用途分为: 企业(经济组织)类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潜在风险增大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但整体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难以跳出“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怪圈。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开办时间不长,所以在这方面更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通常,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为重要的有无违法纪录和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就专业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消费信贷服务与信用卡业务有何不同这个问题,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试点阶段的消费金融公司需对每笔消费申请进行审核后发放消费贷款,而信用卡则是银行针对个人的综合授信。信用卡的透支额度根据客户的信用记录确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个人贷款就是贷款人(一般商业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或者居民家庭提供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并规定贷款利息,并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消费或者小额投资经营的贷款。各家银行所提供的个人贷款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