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潜在风险增大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但整体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难以跳出“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怪圈。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开办时间不长,所以在这方面更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通常,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为重要的有无违法纪录和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个人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办理代发工资业务的借款人临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毋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
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贷款到期日时申请人年龄满18周岁且一般不超过 55周岁; 具有贷款行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备明确消费意向或已签署了相关消费合同; 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中国个人贷款的现状及其前景展望 1.个人贷款的品种还不丰富,不能满足不同收入水平个人的融资需要; 2.传统的消费观念是个人贷款发展的一大障碍; 3.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抑制了人们对个人贷款的需求; 4.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建立; 5.缺乏帮助银行控制、化解个人贷款风险的外部机制; 6.个人贷款前途光明、道路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