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只需复印件)
1.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正副本二选一);
4.近半年的个人或公司流水;
5.房产证明复印件;
6.个人信用征信。
国家开发银行是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属国家政策性银行,其贷款主要投放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早在2000年国家开发银行曾为我市发放贷款1.75亿元,用于荆沙大道及古城排水系统的建设。2003年,国家开发银行为支持我市工业兴市加快工业新区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再次为我市提供15亿元贷款。贷款性质属政府信用贷款。
信贷业务申请书;
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格证明文件、贷款证(卡)、授权书等;
经有权机构审计或核准的近三年和近的财务报表和报告;
董事会决议、借款人上级单位的相关批文;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贷款金额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
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