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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房屋一抵二抵,一心一意,与您同行

价格:面议 2024-12-05 10:53:01 61次浏览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器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登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

登记标准

凡在本市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

余杭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注意事项

1. 借款人需注意选择正规、可靠的银行或贷款机构进行申请,避免遭受不良中介的欺诈。

2. 在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合同内容。

3. 借款人应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还款能力,避免因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而引发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4. 在进行房产抵押贷款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金融顾问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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