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是指按照工程项目的资金情况,工程项目对外付款大于项目已收款或者应收款合计所形成的代垫支出的资金。或者是生产经营当中所需的款项。“垫资”,就是在购房过程中,下家首付不足时,由“款服务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下家补足首付款以帮助完成购房的行为。当然,借款人要收取“垫款”手续费.
垫资顾名思意就是垫付资金。举例来说:甲需要支付某款项,而当时没有现钱,而乙与他存在某种合作关系,则乙有可能会替甲先支付这笔钱。甲将在今后的合作中将这笔钱归还给乙,乙的行为就算垫资。和朋友之借还钱相似,只是他们之间是客户与雇主或合作人的关系,而利益权益上是相对立的。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垫资的资金,本质上来讲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应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以供支付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但发包人通过约定不支付,转而由承包方自筹资金垫资周转。保护垫资者的利益,垫资约定有效是司法领域的一个观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