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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港小额短期借款,流程简单,放心选择

价格:面议 2024-11-18 12:00:01 101次浏览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

在短期借款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年内各月份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方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借款利息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如果借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则该借款利息支出属于资本化费用,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如果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则该借款利息支出不属于资本化费用,不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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