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函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批准设立,以办理建筑、采购、服务类等信用担保,司法担保以及银行保函担保为主要业务的全国性担保保函服务平台,公司总部坐落于成都市武侯区金凤街247号海德空间大厦,注册资本达壹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提供便捷、的担保高速通道,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华商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长城华西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杭州银行、成都银行、四川银行等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我平台现合作国有融资担保公司8家,民营大型融资担保公司12家、非融资担保公司36家。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银行出具的保证通常称为保函,其他保证人出具的书面保证一般称为保证书。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受益人
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受益人的权利是: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担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保证是民法上的责任,是区别于物保的人的担保,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函是国际经济法上的责任,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在《汉堡规则》中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我国海商法没有关于保函的规定,实践中参照以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