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三级资质标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注: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石油化工企业需要依照国家相关部门制订的及行业标准要求,充分研究各项标准细节,进行实际操作经验的总结和经验分享。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达到各种标准认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