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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消防申报公司,客户说好才是好

价格:面议 2024-07-05 03:55:01 37次浏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自喷的设置场所(厂房、仓库、高层民用建筑等)。

2.自喷设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四类八级)。

3.设计参数[千式系统作用面积1.3倍,预作用(双连锁)系统作用面积 1.3 倍,通透性吊顶喷水强度1.3倍]

4、喷头的选型及安装(色标、下垂型/边墙型/直立型等溅水盘/顶板等)

5、报警阀组数量的计算(湿式预作用不超过800只,干式不超过 500只,注意高程差不宜大于 50m)

6、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2m、两侧距墙0.5m、正面距墙 1.2m、凸出部位之间 0.5m)。

7、水流指示器个数计算 (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置)。

8、末端试水装置和报警阀(报警阀组控制的不利点洒水喷头处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设置试)。

9、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 (轻或中1,湿式系统、快速相应洒水喷头等)。

10、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双连锁)充水时间1min,雨淋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单连锁)充水时间2min。

11、管道设置要求(压力不大于 1.2MPa,所带喷头数量)。

防排烟系统

1、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场所或部位 (楼梯间、前室或避难走等)。

2、高度不大于 50m 的公共、工业和高度不大于 100m 住宅,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条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条件。

3、高度大于 100建筑,加压送风系统竖向分段独立设置每段不应超过100m;高度超过 50m的公共建筑和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排烟系统竖向分段独立设置,公共每段不应超过 50m,住宅每段不应超过 100m。

4、送风机进风口设置在排烟出口下方,小垂直距离6.0m,小水平距离 20m。

5、加压送风(机械排烟)系统管道,金属内壁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非金属内壁设计风速不应大于 15m/s不应采用土建风道。

6、送风口风速不宜大于 7m/s,排烟口风速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风速不宜大于10m/s (人密 5m/s),自然补风口风速不宜大于3m/s。

7、吊顶内排烟管道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 距离排烟口距可燃物(构件)不小于1.5m 距离,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不应小于600mm距离。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功能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监控报警:10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显示报警时间。

2)故障报警:100s 内

3)自检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达到报警设定值(20-1000mA)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达到报警设定值 (45一140C)时,4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4、故障电弧探测器:在 1s 内发生 14 个及以上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办公标准层消防排烟设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2]第8.5.3条规定: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消防排烟方式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自然排烟方式、机械排烟方式,以及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相结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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