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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二次装修消防验收,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价格:面议 2024-12-28 06:53:01 169次浏览

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需要的资料

1、设计说明书 包括工程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总指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者确定的问题。总平面,建筑及结构,建筑电气,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排烟及暖通空调,热能动力等11个方面的消防设计说明。

2、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建筑和结构、建筑电气、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排烟和暖通空调、热能动力等6方面的设计图纸。

《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依法应当经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消防设计经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3、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4、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5、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气体灭火系统

1、系统的设计 (组合分配不超过8个、同一防护区预制灭火装置不超过 10台,动作响应时间不大于 2s)

2、防护区的划分 (管网系统一个防护区面积不大于 800㎡且容积不大于3600m3,预制系统一个防护区面积不大于500㎡且容积不大于1600m3)。

3、泄压口(七氟丙烷和二氧化碳,防护区净高 2/3 以上)。

4、操作与控制要求(管网系统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系统两种启动方式、组合分配系统选择阀的启动)。

5、要求 (30s 疏散完毕、通风换气 5 次等)

6、模拟实验(气压强度试验、模拟启动试验和模拟喷气试验)。

7、备用量 (七氟丙烷和IG541,72h;二氧化碳,5个及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或者 48h)。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功能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监控报警:10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显示报警时间。

2)故障报警:100s 内

3)自检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达到报警设定值(20-1000mA)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达到报警设定值 (45一140C)时,4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4、故障电弧探测器:在 1s 内发生 14 个及以上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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