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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装修二次消防改造,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价格:面议 2024-07-05 05:43:01 16次浏览

消防设计作为建筑安装类设计的分项设计,有着专业性强,要求高的特点。主要分为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两大类规范。

常用的消防设计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规范等。

灭火器配置

1、灭火器的设置要求(顶部距地面不大于 1.5m,底部离地不小于0.08m)。

2、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一个计算单元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不宜多余 5具)。

3、灭火器的配置基准(A类从轻至严重分别为 1A/100㎡、2A/75 ㎡、3A/50 ㎡)。

4灭火器的保护距离(A类从轻至严重手提式分别为15m、20m、25m,推车式分别为 30m、40m、50m)

5、计算单元的小配置级别计算公式:Q=KS/U(室内栓:0.9、灭火系统:0.7、室内栓+灭火系统: 0.5;歌网商寺地增加30%)。

6、ABC 干粉灭火器灭火级别 (1-2kg: 1A;3-4kg: 2A;5-6kg:3A)。

7、灭火器维修 (水:出厂3,首次维修后每年;干洁二出厂5,首次维修后每两年)。

8、灭火器报废(水: 6;干洁: 10;二:12)。

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情况,可分为:

湿式系统:有压水,不低于 4℃且不高于 70℃,通用、直立、下垂、边墙型;

干式系统:有压气体,低于 4℃或高于 70℃,充气和气压维持装置,直立、千式下垂型;

预作用系统:不充水或充以有压气体,严禁误喷、充水、替代干式;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灭火后能自动关闭,复燃能再次启雨淋系统:室内净空高度超过闭式系统允许净空高度必须迅速扑救,严重危险级II级场所:

水幕系统:的一种不以灭火为主要目的的系统,分为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功能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监控报警:10s 内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显示报警时间。

2)故障报警:100s 内

3)自检

2、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达到报警设定值(20-1000mA)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3、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达到报警设定值 (45一140C)时,4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4、故障电弧探测器:在 1s 内发生 14 个及以上半周期的故障电弧时,30s 内发出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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