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提示付款流程,提升兑付效率。到期提示付款,票交所自动发起;提前及期后提示付款,持票人手动发起;提前提示付款,银票或商票均需由承兑人应答;到期及期后提示付款,银票自动应答,商票手动应答且不应答日终拒付。
不得转让标记撤销。原被背书人可申请发起对“不得转让”标记的撤销申请。因误操作而将票据标记为不得转让,在ECDS系统中或许只能哑巴吃黄连,默默守护或是联系承兑人提前兑付,这一问题在新系统中终于得到了解决。
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的法人或其他单位,汇票到期前3~~5天持票人到自己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承兑行收到委托审核无误于到期日将款项划到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凭现金支票取款。
持票人为个人,可以把票据继续转给别人,或用别人账户发委托收款后取款。
电子承兑汇票在到期日的十天内,网银中汇票的状态会显示提示付款,或者是发起付款申请或者其他名称,然后填写背书申请的相关的信息,背书给出票行,出票银行收到背书后,就会付款至你公司的账户内。
电子承兑的流转是建立在企业网银上的,所以首先得开通企业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