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转让标记撤销。原被背书人可申请发起对“不得转让”标记的撤销申请。因误操作而将票据标记为不得转让,在ECDS系统中或许只能哑巴吃黄连,默默守护或是联系承兑人提前兑付,这一问题在新系统中终于得到了解决。
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并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同时汇票可以向银行贴现,也可以进行流通转让。
商业承兑又有什么优势?
1、首先,能为实体企业等的支付带来便捷,同时满足短期资金支付的需要。
2、其次,企业将的背书转让和票据贴现,可以为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渠道和低成本资金。
3、再次,票据业务的发展,和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密切关联。简单来说,票据业务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中,扮演了一个有利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资金流动的角色,同时也符合国家的经济发展规划。
4、票据业务对货币市场和丰富经融市场产品方面,也有着推动作用。除了在二级市场中的转帖业务可以加快短期资金的融合调剂,更可以在货币政策转到和实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
1、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长不超过12个月(纸票6个月);
2、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
3、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可流通;
4、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