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可拆分流转,支付属性增强。票据可拆分是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的重要创新功能。出票人既可以签发固定金额的票据,也可以签发以标准金额,小单位为 0.01 元票据组成的票据包。拆分后的票据包可根据实际需求持有或继续拆分办理贴现、质押、背书转让等业务。
票据附加信息增加。新系统单独增加了票据附加信息,作为票据正面的补充信息,记载票据相关信息、票据行为人详细信息、票据保证增信信息等。这使得持票人对背书人的信用、兑付情况和保贴额度有详细的了解,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和提升票据流动性。
统一提示付款流程,提升兑付效率。到期提示付款,票交所自动发起;提前及期后提示付款,持票人手动发起;提前提示付款,银票或商票均需由承兑人应答;到期及期后提示付款,银票自动应答,商票手动应答且不应答日终拒付。
不得转让标记撤销。原被背书人可申请发起对“不得转让”标记的撤销申请。因误操作而将票据标记为不得转让,在ECDS系统中或许只能哑巴吃黄连,默默守护或是联系承兑人提前兑付,这一问题在新系统中终于得到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