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型(普通型)救护车:
1、病人搬运装备:上车担架、铲式担架、软担架。
2、肢体和上脊柱固定设备:夹板和颈托。
3、供氧/呼吸设备:氧气袋或氧气瓶,成人及儿童面罩,吸引器,以及少两个10升固定氧气,配有可调节氧流量。
4、诊断设备: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照明设备、听诊器、心电监护设备。
5、循环设备:输液4(升)、注射器4付和输液器4(套)、输液支架2个。
6、绷带包扎和护理设备:伤口处理材料、呕吐袋、尖型医疗用品容器(Sharps容器)、一次性无菌性手套。
7、成套器械包:产包、导尿包、清创包、医疗垃圾桶(袋)。
8、通讯器材:无线通讯设备。
救护车按市120网络分为网络内、外两类。市120网络内救护车指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急救(监护型)、防护监护救护车,涵盖A、B、C型救护车,并由市120统一指挥调度,非经市120同意,严禁挪作他用。其他用途救护车为市120网络外救护车,各单位负责日常调度和管理工作,并向市120备案。
救护车调度指挥原则是什么?
日常院前医疗急救的救护车,由市120根据“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统一指挥和调度。在重大、突发事件医疗保障及演练时,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救护车,市120负责救护车的调度工作。如遇其他情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指挥调度相关单位的救护车,调动使用市120网络救护车,所在单位需向市120报告备案。
救护车执行任务时需配备多少工作人员?
执行院前医疗急救和运送伤病员任务时,救护车应至少配备医师、护士和驾驶员各1名,有条件可配备担架员1-2名,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救护车使用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已注册登记的救护车行驶50万公里或使用时间满8年、或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应及时办理报废、注销登记,并采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