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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国内信用证,迅捷的服务,低廉的价格

价格:面议 2024-10-02 01:00:01 33次浏览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审核的要点:(1)开证银行的政治背景和资金情况;(2)信用证的性质和开证行所承担的责任是否明确具体,来证必须明确注明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3)信用证的金额,必须与合同金额相一致,如合同内订有商品数量的“溢短装”条款时,信用证金额也应规定相应的机动条款;(4)有效期、交单期和交货期。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一切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有效期,即交单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未规定有效期的信用证,是无效信用证,不能使用。凡超过有效期提交的单据,开证银行有权拒绝接受。(5)信用证的转运和分批装运条款,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如未规定“不准分批装运”和“不准转运”,可以视为“允许分批装运”和“允许转运”。如果信用证规定在指定时期内分批装运,其中任何一期未按规定装运,信用证对该期和以后各期货物均告失效。

为什么用信用证结算?

审证原则

1、真实性;

2、完整性;

3、一致性;

审核要素

1、开证国家、开证银行;

2、货描、付款方式等是否完整,单据要求是否合理;和贸易合同一致;

3、信用证”三期“是否存在逻辑错误是否存在非合理费用;

4、软条款 (难以实施的条款:高风,险条款,陷阱条款)。

无论是企业单位,但是个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信用与他人进行经济往来,为了方便有些主体还办理信用卡、国际信用证等,由于这些证件的办理,会关系到其他民事主体的权益,国际信用证的办理更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故而需要严格按照国际信用证流程的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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