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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远期信用证代办,专业办理,值得信赖

价格:面议 2024-11-06 05:00:01 27次浏览

信用证的运作: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在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有效期是作为议付的一个时间,因此需要外贸企业了解,以便有利的进行外贸业务。

据悉,信用证有效期是开船后15天之内有效。信用证开出前,信用证有效期是要需要算的,并且一般取决于这2个因素,一个是迟装运日期,另一个是交单期。

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指由转让行应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的部分或者全部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即只能由受益人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已转让信用证不得应第二受益人的要求转让给任何其后的受益人,但受益人不视为其后的受益人。已转让信用证指已由转让行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的信用证。

国际信用证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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