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的内容?
① L/C本身的内容
包括L/C类型、号码、开证日期、有效期和到期地点、交单期限等。
② 对有关当事人的说明
例如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等。
③ 对装运货物及款项的说明
在L/C中一般会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付款时间等。
④ 对运输事项的说明
L/C中一般会列明装运港(地)、目的港(地)、装运期限、是否允许分批装运、是否允许转运等内容。
⑤ 对单据的说明
明确所需的单据种类、数量及内容。
⑥ 其他事项
如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文句;限制由某某银行议付等。
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 (《UCP600》)办理。
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 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 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我国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 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的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修改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