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出借人把钱借出去的原因是受到高息诱惑,其中更有一些出借人连对方的姓名、地址都不清楚,这将给纠纷解决带来极大的麻烦。个人之间借款时要注意哪些,出借人怎么确定个人借款的利息?
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
、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尽量避免“君子协定(口头协议)”,否则一旦一方否定,对方就难以举证。
第三、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理想的办法是,当出借人在知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使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计算。”
第四、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第五、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的规定》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申请贷款时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政策性小额贷款,是由指定银行发放款项!
如果要想进行私人贷款,那么借款人需要注意看私人贷款的利率是否在国家规定的合法范围之内,私人之间的贷款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贷款利率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利率的四倍,如果贷款利率超过了规定,那么就是不合法的,如果借款人已经借了这样的贷款,对于超过的利息部分可以拒绝偿还,即使债权人起诉借款人,法院也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