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印章:原子印章 原子印-是采用1972年美国庄臣公司发明的原材料制作而成,原子印是商务活动中广泛应用的印章之一,外形美观,印面清晰,无需印台、无需加油,即盖即干,携带方便,绝不褪色等特点,可以使用36000次以上。 适用于:各类部门章。如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适合银行印签印章。
用激光打印机将章稿打印在具有透光特性的硫酸纸或激光胶片上,将其覆盖在光敏材料上后放在曝光机内曝光,由于章稿本身具有黑度不能透光,因而章稿覆盖的光敏材料没有受到光照仍然可以储油渗油,而其他部分则由于受到光照发生凝固不能渗油,从而实现了印章的制作。
凭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章的刻制):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需要刻制公章的,应当凭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发给公章刻制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经营公章刻制业务的单位刻制。
光敏印章具有制作方便快捷(即订即做、即取),印面不收缩,不变形,清晰不扩散,印油持久不褪色,连续使用等优点。主要从以下指标体现: 1.无需印台、印泥,可反复注油,连续盖印、印迹 清晰不变形;即盖即干,方便携带等特色。 2.适当使用的情况下只要补充墨水就有1万次以上的使用寿命,印迹不褪色。 3.可以在塑料、铜版纸、玻璃、衣服和金属上盖章。 4.外型设计独特,区别于原子印。 5.可以按照自己喜好的图片灵活设计的印章。 6.设置了注(贮)油装置,方便多次重复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