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呈现以下几个问题: 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只能是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 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 ③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 ④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建设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
近些年来,人们在建设新厂房的时候已经不再局限于建设砖混结构或者混凝土结构的厂房,得益于钢结构厂房的建造方便、成本相对较低的优点,人们更加愿意建造钢结构的厂房。那么我们在对这些钢结构厂房进行拆除的时候就可以充分的回收再利用钢结构资源。 与混凝土结构厂房不同的是,钢结构厂房具有一些先天性的优点。比如钢结构构件较小、质量相对较轻、便于运输和安装等。除此以外,钢结构厂房使用的钢材材质均匀,质量也比较稳定,可靠度比较高;钢材还具有很高的强度,塑性和塑性也是钢材的优良特点;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钢结构工业化程度非常高,可以大规模批量化生产,在工地安装起来也非常方便,制造周期也短,便于后期的拆除和扩建。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 按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为毁坏性拆除和拆卸; 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