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消防通信 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都建有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119”消防指挥中心(火灾报警电话为119)。许多大中城市建立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及接收、火警辨识、编制出动方案、下达出动命令、力量调度、现场通信保障和消防信息管理等功能。
对各类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