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潍坊寒亭区个人信用贷款,快速到帐,解燃眉之急

价格:面议 2024-11-06 10:09:01 80次浏览

信用贷款申贷条件:

一是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二是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三是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四是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贷款申请材料:

信贷业务申请书;

借款人基本情况、资格证明文件、贷款证(卡)、授权书等;

经有权机构审计或核准的近三年和近的财务报表和报告;

董事会决议、借款人上级单位的相关批文;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信用贷款金额: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

信用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信用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信用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800536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