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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ODI海外直接投资材料清单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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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世界投资报告2023》(中文版)在中国厦门发布,报告指出由于受国际地缘政治形势、食品和能源价格上涨以及公共债务飙升等因素的影响,2022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了12%,达到1.3万亿美元,2023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上涨了5%,达到1.37万亿美元,但是国际商业和跨境投资的全球环境仍具挑战。

在全球直接投资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仍逆势保持高速增长,中国企业出海步伐在各种内部推力和外部拉力的作用下明显加快。2023年9月,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22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中国对外投资规模继续处于shijieqian列,其中,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全球第二,并且连续11年处于全球前三的水平,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前9月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头寸为28789亿美元,已超过2022年全年839亿美元。面对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合规的投资流程尤为重要。

本文纲要

一、什么是境外直接投资

二、发改委备案/核准

三、商务部备案/核准

四、境外直接投资登记(银行办理)

五、违规案例

六、“走出去”企业案例

什么是境外直接投资

01境外直接投资的定义

境外投资(OverseasDirectInvestment,简称“ODI”)在我国不同法规中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两个释义:

商务部《境外办法》(商务部【2014】3号):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发改委《企业境外办法》(发改委【2017】11号):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下称“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02非金融企业境外直接投资主要法规

(1)主管部门备案/核准:

发改委:《企业境外办法》(发改委【2017】11号)

商务部:《境外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国资委:《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5号)

七部委:《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合发【2018】24号)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

(2)外汇登记:

外汇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

03非金融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流程

境内非金融企业需先向发改委以及商务部申请备案或核准,取得相关备案及核准文件后,到注册地银行办理ODI登记以及资金购汇及汇出。

发改委对于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于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敏感行业的项目。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其他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项目实施前,是指投资主体或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之前。

投资主体应将境外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向发改委申请备案或核准,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主体情况:多个投资主体联合开展境外投资的,应逐一说明各投资主体情况。项目涉及投资主体控制的多家境外企业的,应逐一说明有关企业情况。比如:境内企业A控制境外企业B,B控制境外企业C,C控制境外企业D。A通过D开展境外投资项目。按照“逐层穿透”的原则,应逐一说明B、C、D有关情况)。

2.投资目的地:投资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应说明具体投资路径。比如:境内企业A在甲国设立企业a,由a在乙国设立企业b,再由b和出售方签署关于收购丙国企业股权的协议,则投资主体应阐明整个投资路径,该项投资的直接目的地为甲国,终目的地为丙国,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为乙国。

3.项目投融资方案:包括投资方案、中方投资额及其构成等。中方投资额是投资主体直接以及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的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以及提供融资、担保的总额。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对于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对于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并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境外投资备案所需材料:

1、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2、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关于投资主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5、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

6、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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