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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多年申请经验

价格:面议 2024-11-24 05:00:01 96次浏览

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压力管道管子(B)、压力管道阀门(B)、压力管道管件(无缝

管件(B1、B2)、有缝管件(B1、B2)、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

法兰、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B1、B2)、元件组合装置)单位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省内从事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

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 3 号)》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活动的企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1)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

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3)被依法吊(撤)销许可证,并且自吊(撤)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 3 年的。

设定及办理依据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十八条和《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十

四条。办理依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全部条款。下载地址:(1)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特种设备监察局网站(http: ///tzsbj/)

申请材料

申请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当填写并且提交《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申请书》

(以下简称申请书),并且附以下扫描资料(无需提供原件),向相应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无法在线核验时);

(2)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项目表”,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原许可证(仅申请增项、改变许可级别或者换证,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4)公司法人书面授权文件(分公司单独申请的)。

因特殊情况不能实施网上申请的,可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一式三份),并且附前款资料(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人员

1、具有机械、焊接或者金属材料专业的技术人员 6 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 的人员不少于 3 人);

2、理化检验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至少 1 人(技术人员任命)。

3、焊工(10 人)(其中焊条电弧焊 6 人、氩弧焊 4 人)

4、专职检验人员 2名、管工 8();起重工 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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