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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办,技术精湛,服务精心

价格:面议 2024-10-01 04:21:01 15次浏览

类型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

厂内机动车辆类制造许可

客运索道制造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许可

大型游乐设施类制造许可

起重机械类制造许可

电梯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受理

发证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对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出具电子(或者书面)形式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审查与发证

发证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颁发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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