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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区办理压力管道许可证,我们提供一站式服务

价格:面议 2024-10-01 02:21:01 13次浏览

法律依据:《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一)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二)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三)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四)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沸点的液体的管道;(五)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保护装置等。

国际上称其为

“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

“危险性设备”

“特定危险设备”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

一是造成群体伤害

二是造成他人伤害

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工业管道

检验: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固定式压力容器用阀

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对于弹簧直接截荷式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校验周期可延长为3年或5年。

工业管道用阀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阀,在满足相应的条件后,校验周期多可以延长为3年。

锅炉用阀

锅炉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阀的校验一般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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