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的主要情形包括:
获取境外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权;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
ODI备案的申请条件:
符合境外投资的定义,即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
符合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即企业需在境内依法成立,且成立时间需满一年,以便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符合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的要求,明确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符合财务要求,建议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且近一年内无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