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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信用证办理流程,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免费咨询

价格:面议 2024-12-15 02:51:01 3次浏览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缴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3. 提供融资便利,加快资金周转

信用证还具有融资功能,为买卖双方提供了资金上的便利。对于卖方来说,在提交合格单据后,可以通过议付等方式提前获得货款,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这对于生产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同时,对于买方来说,通过申请开证额度或在信用证中约定延期付款等方式,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融通时间,优化自身的资金安排。例如,在国际矿产贸易中,由于矿产开采和加工需要较长时间和大量资金,买方可以通过信用证获得一定的延期付款期限,从而减轻资金压力。

此外,根据信用证的撤销性质还可以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而不可撤销信用证则是指一旦开出就不能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交易的稳定性,通常使用的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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