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申请生产餐具洗涤剂产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产品类别 申证单元 产品品种 备注 1.餐具(含果蔬)用洗 涤剂 1. 手洗餐具用洗涤 剂 包括所有标明用作餐具 、水果、蔬菜洗涤用的 洗洁产品 2. 机洗餐具用洗涤 剂 2.食品工业用(含复合 主剂)洗涤剂 3. 机械用洗涤剂 专指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中与食品接触的机械管 道、传送带、容器、 用 具等所使用的洗涤剂 产 品 4. 管道用洗涤剂 5.传送带用洗涤剂 6.容器用洗涤剂 7.用具用洗涤剂 1.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的产品; 2.有与所申请生 产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4.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具有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6.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 耗 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9.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 料 10.《餐具洗涤剂产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11.企业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安全卫生要求 的《企业自我声明》; 12.企业生产管理制度清单; 13.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用于产品小包装); 14.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标签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性能、用途、主要有效成 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必要时注明安全警告)、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标志和 编号(初次申请除外)、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批号和限用日期)、生产 者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等文字、图示及警示内容(机洗产品必须标明“适用于机 洗 ”等字样); 15.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6.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 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受理